涉嫌向国会特权委员会撒谎,国会反对党领袖、工人党秘书长毕丹星面对两项控状,他在庭上不认罪。 2011年起担任阿裕尼集选区议员的毕丹星(47岁),会否因此案失去议席,备受关注。但总检察署在毕丹星面控后不久,发声明指出控方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控状处以罚款,而不是监禁。 我国宪法规定,被判有罪,且监禁不少于一年,或罚款不少于1万新元的国会议员会失去议席。由于毕丹星单一控状的最高罚款不超过1万元,受访法律专家认为,他即使罪成,预计不会因此失去议席。 法律程序完成前 毕丹星继续履行议员和市镇会理事职责 毕丹星于星期二(3月19日)上午约11时在国家法院面控,他尚未委任代表律师。总检察署则派出两名主控官拉马萨米(Sivakumar Ramasamy)和陈妍伶。 星期一上午刚接到出庭通知的毕丹星,星期二上午独自现身国家法院大厦。开庭后,主控官说已准备好让毕丹星认罪,毕丹星神情镇定地告诉法官:“我不认罪。” 他要求四周时间来委任律师,案件展期至4月17日举行审前会议。毕丹星面控后在脸书发文说,在法律程序完成前,他会继续履行议员和市镇会理事的所有职责。 盛港集选区前议员辣玉莎2021年8月3日在国会谎称陪同一名性侵受害者到警局报案,并指受害者遭警方不当对待。她在10月4日两度重复谎言,直到11月1日才承认说谎。 事件后来交国会特权委员会处理。特委会进行了总计31小时的听证会后,向国会提呈建议报告。国会于2022年2月通过了特委会建议,辣玉莎罚款3万5000元,毕丹星和工人党副主席费沙交由总检察署调查。 两项控状指毕丹星2021年12月向特委会作伪证,触犯了国会(特权、豁免和权力)法令第31(q)节条文。第一项控状,指毕丹星2021年12月10日接受特委会盘问时,谎称同年8月8日与辣玉莎、党主席林瑞莲和费沙开会(简称会议)时,要辣玉莎“在某个时候”向国会澄清谎言。 延伸阅读 毕丹星若定罪罚款 未必丧失议员资格 毕丹星现身工人党总部开例会 议程无涉诉讼 控状附上特委会成员,文化、社区及青年部长兼律政部第二部长唐振辉盘问毕丹星的摘录。唐振辉提到辣玉莎称党领导在会议上让她“把事情带进坟墓”,毕丹星形容这“非常不准确,完全是谎言”。他也反对辣玉莎称党领导在会议上授意她继续隐瞒事实,辩说他当时是叫辣玉莎向父母坦白曾遭性侵。 第二项控状指毕丹星2021年12月10日和15日向特权委员会供证时,谎称他同年10月3日向辣玉莎传达,若国会隔天提起事件,就要澄清谎言。 根据控状附上的盘问摘录,毕丹星称他10月3日告知辣玉莎,若她“承担责任和作主”,他不会对她“加以评判”。然而唐振辉指出,辣玉莎的解读是,无论她做任何决定,毕丹星都不会对她“加以评判”。 根据国会(特权、豁免和权力)法令第36(1)(b)节条文,任何人违反这项法令,可被判罚款最高7000元,或监禁最长三年,或两者兼施。 总检察署发言人答复媒体询问时说:“正如我们告知毕丹星先生的那样,控方立场是,根据现有证据并考虑到整体案情,毕丹星先生若罪成,我们将要求法庭对每项指控处以罚款。” 控方不提控费沙 至于在听证会上,多次拒绝回答问题的费沙,控方在考虑所有证据后,决定不提控他。 新加坡管理大学杨邦孝法学院副教授陈庆文受访时认为,在宪法下,议员资格是否被取消,应看单项罪名的刑罚,而不是各项罪名的刑罚的总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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